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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网络交易的标准条款

此条款是为了界定由(株)SOOM KOREA 公司运营的 LILLIKIT.COM网上商店在向用户提供网上相关服务时发生的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事项而制定。

「对于利用PC通信,无线网络等进行电子商务的,只要没有违反其性质,则使用本条款。
1.

"Mall"指(株)SOOM KOREA公司为了给用户提供货物或服务,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进行货物等交易而设定的虚拟商店,并且也可以视为网上商店的运营者。

2. "使用人"指登陆"Mall"后,根据条款使用"mall"提供的服务的会员或非会员。
3. "会员"指,向"Mall"提供个人信息并成为会员者,可持续接收"Mall"的信息,并且能够持续使用"Mall"提供的服务的人。
4. "非会员"指的是未加入会员而享受"Mall"提供的服务的人。
1. "Mall"会把此条款的内容、公司名及法定代理人姓名、营业场所地址(包括能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编、营业执照、电子商务业申报号、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信息,显示在"Mall"网站的首页,便于用户查询。条款的内容需要用户打开相关链接才能看到。
2. 在用户接受条款前,"Mall"会在特定的链接网页或上拉画面等网页中将条款规定的内容中的清约撤回、配送责任和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尽量以用户容易理解的方式提供,并寻求用户的同意。
3. "Mall"可在不违反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关于控制条款的相关法律、电子商务基本法、网上签名法、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相关的法律、关于访问销售等的相关法律、消费者保护法的前提下对本条款进行更改。
4. "Mall"要更改条款时,需注明更改后的条款生效日期和改正原因,并且在生效之日前7日起到生效之日止,把更改后的条款与现行条款一起放在网站的首页中。
如果改正条款对用户不利时,应将提前公示日期提高到30天以上。这种情况下,网站应把改正前内容和改正后内容明确地公示,使用户能够比较容易了解到。
5. "Mall更改后的条款,只适用于改正条款生效日后签订的契约。之前已经签订的契约,仍然以原来的条款为准。但是,如果用户希望自己也能适用于改正后的协定时,可将用户的意愿在第三项的修改协定公示期限内,发送给" Mall ",并且得到其同意时,可以适用。
6. 关于此条款未涉及到的事项和此条款的解读,服从电子商务等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控制条款的相关法律、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的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方针及相关法令和惯例。
1.
"Mall"执行以下业务。
1) 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及购买协议签订
2) 购买协议签订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配送。
3) "Mall"定的其他相关业务。
2. "Mall" 对于财货和劳务短缺或因技术转让方面的的变更等情况下,可以变更将来要签订的契约中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内容。这种情况下,变更后的财货或劳务内容及提供日期应明示在现在的财货或劳务的内容明示的地方。
3. Mall"与用户已经签订的服务内容因商品等的短缺或因技术转让等原因而需要变更时,应该立即与会员联系并通知。
4. 前一项的情况下,对于会员因此遭受到的损失,"Mall"应该予以合理的赔偿。但是,如果不是"Mall"故意或者证明其没有过失时,可以免于责任。
1. 如果出现电脑等通信设备故障、维修、升级或通信中断等情况时,"Mall"可以暂时中断服务。
2. 因为上述第一条中的原因而暂时中断服务引起的用户或第三者的损失,应由" Mall"给予赔偿。但是,如果不是"Mall"故意或者证明其没有过失时,可以免于责任。
3. 因公司业务变更、破产、兼并等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时,"Mall"可以根据第八项规定的条款通知会员,并且以当初约定的条件向消费者给与补偿。"Mall"没有公示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对于用户的积分,"Mall"以货物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用户。
1. 申请加入会员时,要以"Mall"所规定的格式填写会员信息后,并且表示同意此条款后才能加入会员。
2.
按上述第一项申请会员的用户,除以下情形外,"Mall"同意接收将申请人为我公司的会员。
1) 申请人因第七项第三条失去过会员资格的,但是排除失去会员资格后已经满三年者。
2) 登记的信息有虚假信息、漏记、误记的情况
3) 申请人的申请对"Mall" 可能会有技术上显著妨碍的。
3. 会员加入契约成立时间是从"Mall"的接受函到达会员处时。
4. 对于第十五项第一条相关内容有变更时,会员应立即以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与"Mall"联系并告知变更事项。
1. 任何时候,会员都可以向"Mall"申请注销,"Mall"会迅速处理注销申请。
2.
在以下情况下,"Mall"可以限制或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
1) 申请会员时登记了虚假信息
2) 在"Mall"购买产品后没有支付货款,或者没有按期支付会员应该承担的费用。
3) 妨碍别人使用"Mall",或者盗用信息等危害电子商务的情况
4) 利用"Mall"做出违法、违反条款中禁止的行为或者违背公共秩序和道德的情况。
3. 被"Mall"限制或终止会员资格后,重复两次以上有同样行为,或者30天内没有修正违规行为的,"Mall"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4. "Mall"在取消会员资格时,会通知会员,并且在注销之前以30日为限给其说明的时间。
1. "Mall" 需要通知会员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事前与会员约定的电子邮箱。
2. 对于不特定会员的通知,会通过一周以上的时间在公告栏里公布。但是,与会员本人的交易有关联,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会个别通知。
1.

用户可以以如下方式或类似的方式在"Mall"购买您中意的产品,"Mall"要明确地、容易理解地向用户提供各项关于购买申请的内容。对于会员,可以排除下面2~4的内容。

1) 商品等的搜索及选择
2) 姓名、住址、电话号码、E-mail地址(还有手机电话)等的录入
3) 关于条款内容,认购撤销权所限制的服务、运费、安装费等费用的相关内容的确认
4) 同意条款,并且要表示同意或拒绝第三项(点击"是")
5) 商品的购买申请以及相关的确认,或者对于"Mall"的确认赞成。
6) 选择结款方式
1.
对于如下情况,"Mall"可以拒绝购买者的购买申请。如果与未成年人签定契约时,若不能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要告知未成年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取消条款。
1) 申请内容是虚假的、漏记或者误记的。
2) 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可以买的商品或者劳务时
3) 其他若同意购买申请会明显妨碍"Mall"技术的
2. "Mall"的同意以第十二项第一条的收信确认通知形态到达用户的时间,视为契约成立。
3. "Mall"的确认信应该包括是否接受用户的购买申请、能否销售、修改或取消购买申请的相关信息。
1.
"Mall"购买的商品或劳务可以以如下各种方法支付货款。但是,"Mall"不可以附加任何手续费。
1) 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邮件银行等各种汇款方式
2) 贷记卡,现金卡,信用卡等各种卡结算
3) 网上无存折汇款
4) 电子货币结算
5) 货到付款
6) 使用"Mall"提供的里程或积分结算
2. 与"Mall"签订契约或"Mall"认可的商品券结算
3. 其他电子付款方式支付
1. 在购买者申请购买时,"Mall" 发出确认信通知
2. 用户在收到确认信时,确认信中的内容与用户的意向不同时,可以在收到确认信后变更或取消购买申请。在发货之前,"Mall"应该及时处理用户的要求。但是,已经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应遵循第十五项的认购撤回等相关规定
1. "Mall"在与用户就货物的供给没有特别时间约定时,为确保用户认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配送商品等,对于生产,包装等工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果本公司已经收齐货物的货款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关措施。"为了使用者能够确认商品供给步骤和事项进展,"Mall"要采取适当措施。
2. "Mall"应该对用户购买的商品的配送方式、每种配送方式费用的承担者、每种配送方式的配送期限等要明确说明。如果"Mall"没有遵守约定的配送时间,因此用户产生的损失,应由"Mall"赔偿。但如果不是因"Mall"的故意或能够证明不是其过失的,"Mall"可以免于责任。
"Mall"在用户要购买的产品因断货等原因不能提供时,应在第一时间将其不能提供的原因告知用户,如果已经收齐了货款,则在收到货款之日起2天内应返还货款或者采取返还货款必要的措施。
1. 与" Mall"签订采购意向的用户,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7日内有权撤销意向条款。
2.
用户在收到货物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可以要求退换货。
1) 因用户过失引起的货物丢失或毁损的情况(如果是为了确定货物等而将包装损坏,并不在这一条范围内。)
2) 因用户使用或部分使用过,使货物等的价值显著减少的情况。
3) 因时间的推移,对二次销售的价值显著减少的情况。
4) 可以用同样性能的货物进行复制的情况下,其原样货物等的包装有所毁损的情况。
3. 如果"Mall"没有将第二条第二号至第四号的限制消费者请约撤回的事实明示在用户容易找到的地方,或者没有提供试用商品等措施的,不限制用户的请约撤销。
4. 出现不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货物的内容与标识,广告内容不符,或者履行时与条款内容不符时,应在收到货物3个月内,或者已知事实之日起30日内,可以要求撤回请约。
1. 在收到用户的退货之日起,"Mall"应在3个工作日内,需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如果 "Mall" 推迟返还货款时,应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公示的利息率,追加利息给用户。
2. "Mall"在返还用户货款时,如果用户是以信用卡或者电子货币等支付货款时,应立即向提供此服务的商家提出停止货款的支付或者拒绝收到货款的请求。
3. 出现请约撤回时所产生的退货费用,由用户承担。"Mall"不可因请约撤回的理由向用户提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要求。但是,货物等内容与标识、广告内容不同,或者没有按照条款内容履行条款时,退货所需的费用由"Mall"承担。
4. 用户选择运费到付时,"Mall"应明确标识在请约撤回时,费用由谁负担。
1.
当" Mall"收集客户信息时,尽量只收集必要的信息。除以下事项以外,其他事项作为可选项。
1) 姓名
2) 身份证号或外国人登记号码
3) 住址
4) 电话
5) 期望申请的id(申请会员时)
6) 密码(申请会员时)
7) 电子邮件(或手机号码)
2. 在"Mall"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应得到用户的同意。
3.
不经用户的同意,其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或者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这一点,应由"Mall"全权负责。当如下情况时例外。
1) 发送快递时,向快递公司提供快递所需的最低用户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
2) 为了制作统计资料、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所必须的情况下,以不说明是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的情况。
3) 财货等交易中,为了结算所必要的情况
4) 为了防止盗用而必须由本人确定的情况
5)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所必须提供的情况。
4. 出现不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货物的内容与标识,广告内容不符,或者履行时与条款内容不符时,应在收到货物3个月内,或者已知事实之日起30日内,可以要求撤回请约。
5. 用户随时可以查阅或修改"Mall"上的个人信息,"Mall"应积极配合用户的这些要求。用户要修改个人信息时,直到完全修改完毕为止,"Mall"将不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6. 为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Mall"指定其管理者,并且尽量减少管理者人数。因信用卡,银行账户等用户个人信息的丢失、被盗、泄露、伪造等而引起的用户的损失,由"Mall"全权负责。
7. "Mall"或者得到"Mall"提供信息的第三方应该在达到原先说明的目的后,应立即删除或销毁用户的个人信息。
1. "Mall"不得作出本条款禁止或违反约定俗成的行为,应持续按照本条款的规定,长期稳定地提供财货和劳务。
2. 为了使用户安全地使用网络服务,"Mall"应采取包括信用情报在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3. "Mall"在商品或劳务时,有"标识、广告的公正相关法律"第三组规定的不当行为,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时,"Mall"有赔偿的责任。
4. Mall"不会向用户发送用户不想收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
1. 除了第17项的情况以外,ID和密码的管理责任由会员承担。
2. 会员不得向第三者出借其会员ID和密码。
3. 当会员丢失ID或密码,或者认定其他人正在使用其ID和密码时,会员应及时通报给"Mall",并按照"Mall"指示行事。
1.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申请或变更时提供虚假信息
2) 盗用别人的信息
3) 修改"Mall"上的公示信息
4) "Mall"规定的信息以外的信息(电脑软件等)等的发送或发布
5) 侵害"Mall"以外的第三者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 侵害"Mall"以外的第三者的名誉或妨碍其业务
7) 在网站中公布歪说或暴力性的信息,图像,音像等,或者约定俗成不可在网站中公布的信息。
1. 上位"Mall"和下位"Mall"以超链接(如:超链接的对象包括有文字,图片或音像等)的方式连接时前者称为连接"Mall"(网页),后者称之为被连接 "Mall"(网页)
2. 对于被连接"Mall"自行提供的货物等与用户的交易,连接"Mall"不负担保证责任的内容应明示在链接"Mall"的初始画面上或者明示为连接点的上位画面的,不对其交易负责。
1. "Mall"制作的关于产品著作权的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Mall"
2. 用户在使用"Mall"的过程中获悉的,属知识产权的信息未经过"Mall"的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给第三者复制、发送、出版、散发、播放。
3. "Mall"根据条款如需使用用户的著作权时,应向用户通报。
1. 为了接受用户提议的正当意见或不满,并对其损失予以赔偿,"Mall"设立并运营损害赔偿处理机构。
2. "Mall"应优先处理由用户提出的不满事项和意见,如果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向用户说明不能立即处理的原因,并将处理日程通报给用户。
3. 如果"Mall"和用户出现电子商务争议而用户提出损害赔偿申请,应遵守公平交易委员会或省、市级的纠纷解决机构的条款。
1. 关于"Mall"和用户出现电子商务纷争时的诉讼,在起诉时用户地址所在地进行,如果没有地址的,由管辖其居所的地方法院专属管辖。如果起诉时,用户的地址或居所不清楚或是外国居留者时,在民事诉讼法上的管辖法院起诉。
2. "Mall"和用户间的电子商务纷争诉讼,适用与韩国法律。